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9〕10号)、《中共南陵县委 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发〔2020〕14号)精神,根据《南陵县人社局 南陵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社〔2020〕4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与南陵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南陵县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2018年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为与南陵县纳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岗位在南陵县的就业人员(不含各级财政资金供给人员)。
已经享受或正在享受南陵县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政策的人员不能申报。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限期为2年。与在芜湖市所辖区(市)享受补贴期限合并连续计算。
四、申请程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在“南陵人社”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申请。
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31日。
流程如下:
第一步:微信申报登记。
关注“南陵人社”(ID:nlrswx)微信公众号,选择“人社服务-稳定就业补贴申报”,阅读申报须知,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登记。
第二步:邮箱报送材料。
1.下载填写《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进行签名盖章。将签名盖章后的《补贴申请表》扫描或拍摄制作生成PDF电子文档(要求:字迹清晰、边角整齐)。
2.同样将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障卡(正面)制作生成PDF电子文档。
3.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文档)。
4.将上述电子文档打包生成压缩包(命名:工作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169223760@qq.com。
五、受理审核
我局根据申请人微信申报登记和邮箱报送材料,通过系统核查劳动合同签订、参保、学历等信息,并会同县财政局审核、上传至芜湖市生活补贴系统进行数据查重后,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每6个月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500元。申请人首次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后,在申请人就业每满6个月时,我局自动核查其参保信息。对稳定就业的,发放后续补贴资金;对未持续稳定就业的,终止补贴。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补贴申报享受期计算截至到2020年12月。
2.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是指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期间社会保险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中断超过2个月的,终止补贴。
3.根据《芜湖市人社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就业创业财政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芜人社秘〔2019〕268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将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申请人需提前申领好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六、特别提示
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人员,一经查实,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禁止再次申报。
咨询电话:0553-6514119;QQ群:594728188。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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