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一笑: 会买水果的狗狗

    关注微信公众号

    QQ群:831045818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热点分享 > 热点事件 > 正文
    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刘树林被提起公诉(简历)
    发布时间:2017-09-18 14:46:40.0 浏览次数:

      原标题: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被提起公诉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017年9月1日,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树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树林,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树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树林简历

      刘树林,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湖南宁乡县人,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月参加工作。

      历任湖南日报印刷厂轮印车间主任、副厂长、印务中心主任,湖南日报传媒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日报发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9年3月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

      2016年3月任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初晓慧

    关注"都市百货" 了解南陵

    微信咨询wanglf2r(不拉群 发广告者勿加)

    0
    0
    上一篇:商务部欧盟将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改为最低限价 上一篇:芜湖市举行2017年新兵入伍欢送仪式

    评论已有0

    提交评论

    热门评论

    南陵新闻
    公示公告
    常用查询
    风光南陵
    走出南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