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的一天,南陵县法院院长钱亚收到一封挂号信,这封信是一位95岁高龄的老人所写。老人在信中他状告其大儿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并索要曾经赠与儿子的房屋拆迁款。钱亚阅信后十分重视此事,立即交由立案庭仔细核实处理,并再三嘱咐要妥善处理好父子之间矛盾。
承办法官曹水胜联系老人和其子女了解详细情况。经了解,该名老人是一位退休教师,有着不错的退休工资,可以说是衣食无忧,为何要一纸诉状状告其儿子?原因竟是老人的赌气和心里不平衡。
今年5月,老人觉得身体不舒服想要去芜湖看病,就想找大儿子要3万元,但是大儿子认为其父亲有医保并且觉得他也没有检查出什么病不需要这么多钱就没有同意,老人觉得当年自己的房屋拆迁款都给了他,现在向他要3万元看病还推三阻四,心里气的慌,才有了老人写信状告其儿子的一幕。
在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老人年龄较大,出行困难,曹法官决定叫上老人的子女一道前往老人住处现场调解该起纠纷。
在调解中,曹法官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迈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虽然该名老人有足够的收入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不能免除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经过双方调解,大儿子愿意先给付2万元作为看病治疗的储备金,并且将钱交由老人的女儿保管使用,用完之后再由子女间商量如何分摊医疗费用,消除老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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