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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警方抓捕十四年前凶杀案嫌疑人 因90块钱引发
    发布时间:2018-06-23 10:51:28.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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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2日下午,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当一架自三亚飞往南京的飞机到达后,几名神情严肃的民警押着一名身材矮小、神情落寞的男子走下旋梯。候机大厅的出口处,等候的民警迎上前去,将这名男子戴上脚镣和头套,并押上警车带回南陵县公安局——值此,这名因杀人潜逃14年的逃犯李某终于被缉拿归案。

    时光追溯到2003年的初夏。李某家住南陵县弋江镇,当年他36岁,已结婚多年,儿子已10岁。家境困难的李某经常外出打工,北上大连,南下温州,过着艰辛的打工生活。后来,他的妻子也提出想外出打工。尽管李某不同意,但妻子还是坚持跟着村里人到江苏省靖江市。

    2003年的6月初,李某从外地返回家乡。见妻子不在家,便打算去靖江看看妻子。苦于手头没有钱,李某想到,曾经在弋江镇沙场打工时,包工头刘某欠自己90元钱,于是,便想找刘某讨要。因为之前找刘某要过钱,但刘某总是推脱,两人为此闹的不愉快。这次李某带着一把匕首,心想如果再要不到钱,就“吓唬”刘某。

    于是,李某带着匕首来到刘某家。一见面,李某直截了当地说:“你你今天不把钱给我,我就让你好看。”刘某根本没有把李某放在眼里,仍然不肯给钱。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揪扯。打斗中,李某掏出匕首,对着刘某背部就捅。刘某当场倒地,浑身是血。见自己惹了大祸,李某吓得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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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警,南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时,刘某已经被家人送往医院抢救。民警调查取证、勘查现场,锁定犯罪嫌疑人是李某,并对其实施抓捕。然而,李某已经不见踪影。

    就在警方侦查期间,受害人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实,李某见自己杀了人,即害怕被公安机关抓获“坐牢”,又担心受害人刘某家人向其索要赔偿,身无分文的他逃离了家乡。

    案发后,南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李某展开追逃。而李某仿佛人间蒸发,毫无信息,其家人及亲好均不知他的下落。后来,警方将李某上网追逃。

    时光流逝!多年来,专案组始终不懈追逃。

    2011年夏季,专案组获得线索:有人在浙江省宁波市见过李某。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宁波摸排。但是,茫茫人海,查找一个普通人无疑大海捞针。民警经多方走访,了解到李某可能在当地打渔。民警便围绕这一线索排查。遗憾的是,当地有数万名外来人员以打渔为生。民警摸排两个多月,未发现有价值线索,只能返回南陵。

    2016年10月,专案组再次获得线索,一名叫“钱某”的男子在宁波市与他人打架,在当地一家医院致伤,其与李某很像。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第二次赶赴宁波。让人失望的是,民警赶到后,“李某”已经出院。民警摸排一个多月,并未发现李某下落。

    民警返回南陵后,综合信息分析,李某可能被惊动再次潜逃。于是,专案组重新梳理,今年1月初,芜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领导带队,第三次再赴宁波摸排。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经过大量摸排,5月初,终于发现李某已逃离当地,很可能藏匿在海南省三亚市。一路人马立即转战三亚。

    来到三亚市,尽管办案民警感觉“抓获逃犯的曙光就在眼前”,但大家明白,仍然将面对艰难摸排。

    正值初夏,海南气候已经偏高,室外强烈的紫外线照射让人很不舒服。办案民警掌握到李某很可能以打渔为生,每天顶着烈日在海边摸排、调查,个个晒成了“黑人”,大家心里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抓到李某。

    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了,终于得到重要线索:李某藏匿在三亚市崖城镇。

    崖城镇素有“天涯海角”之称,是我国最南端的一座古镇。民警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摸排到李某的居住地之后,随即展开蹲守。5月19日傍晚,当李某回到住地时,“等候已久”的民警忽然出现,并将他控制:“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听到熟悉的乡音,李某明白“逃亡的路已经到了尽头”,他没有反抗,只说了一句:“我知道会有这一天。”随后,他任凭民警给他戴上手铐,被押回当地公安机关。

    十四年颠沛流离生活,回想起14年前杀人及后来潜逃的生活,李某懊恼而后悔。

    案发后,李某即逃到浙江宁波。因为他之前在那里打工。因为没有技能,也害怕被人发现自己的“事”,为了生计,李某干起了老本行——早年,他曾经到浙江宁波一带随船出海打渔。于是他跟船出海打渔,过着辛苦而颠沛流离的生活。打渔的生活很枯燥,也没有多少收入。虽然工作时一个月能拿到一万多元,但一般上半年休鱼期基本没有工作,拿不到工资,只能靠下半年几个月工作,到手的钱基本花光。李某多次想念家乡,想念妻儿和年迈的父母。每当从电视上看到家乡的消息,李某就格外亲切和难过。他知道,自己和妻子外出打工,儿子一直由岳母抚养,心里十分愧疚,但又不敢给岳母寄钱。

    岁月流逝间,李某的心里一直没有平静过,见到警车就害怕,听到警笛就担心,更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所“折磨”。他曾想到回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向受害人刘某家人“请罪”,但又担心受到重罚和赔偿。就在这种复杂的心态中,他过着煎熬的日子。直到被民警抓获,李某似乎如释重负:“这下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5月22日傍晚,民警将李某押回南陵县公安局。当车进入南陵县奎湖街道时,李某情不自禁地说:“到家了,终于到家了……”

    面对民警审查,李某交代自己犯罪事实后,向大队长提出请求:“我能不能回家看看儿子,他应该25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也想看看岳母,向老人家说声对不起。也想到刘某家看看,请求他们家人的宽恕……”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逃到天涯海角,终究还是被公安机关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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