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博文中学:
你校《关于批准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依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实地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考虑毗邻地区的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初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900元/生/学期。
本文自2019年秋季招生施行。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公示,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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