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南陵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项目
根据安徽省体育(田径)传统项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项目为田径和足球。
二、招生计划
体育特长生人数为28人,其中田径20人(男10人、女10人),足球8人(男)。
三、报名条件
符合本县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正常参加业余田径、足球训练,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初中毕业生,具备如下条件:
田径A类:初中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初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前四名,市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学生(不包含接力项目)。
田径B类:初中阶段未能参加比赛,经初试通过我校设定的田径专项测试标准的学生。
足球类考生:加测立定跳远,成绩达到2.46米及以上考生方可报名。
文化课要求:
田径A类考生中,田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可以申请文化课免试;田径A类其他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我县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的70%。田径B类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的90%。足球类考生中,初中阶段获市级足球联赛前四名的学校代表队主力队员中考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90%;足球类其他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体育特长生的招生程序
1.报名
⑴2018年6月29—30日(暂定)将身份证、比赛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初试合格证明,两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到南陵中学综合楼10楼教务处报名(所有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⑵专业考核前一天到南陵中学教务处领取准考证(文化课成绩不合要求的不予参加专业考核)。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4日(暂定)
地点:待定
3.考试办法
(1)体育专业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测试评定,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考试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我校足球考试方案执行;
(3)体育专业成绩计算,参照我校体育单独招生田径项目和足球项目成绩标准执行。
4.录取办法
(1)田径项目和足球项目专业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录取。
(2)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预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预录取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公示后录取。
(3)如达到测试合格标准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则未录满的计划纳入本校非切块指标招生计划。
5.拟录取时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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